⒈ 评定品级;评定高低。
引唐 白居易 《裴度李夷简王播等各赐爵并回授爵制》:“统御之初,先行信赏,詔主爵者合为奏书,或加宠进封,或延恩任子,次勤第品,咸按旧章。”清 蒋士铨 《临川梦·殉梦》:“落红霏霏成阵,乱年光纔一瞬,便天香国色,料无人第品。”